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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天前,房地產信貸法獲得批準。改革涉及西班牙獲得領土信貸方式的深刻變革。它在歐洲聯盟制定的日程表上延遲了兩年 - 因為歐洲在這方面也很重要 - 因為對延誤的嚴厲制裁的威脅。
法律不僅影響遺囑的自治,也不影響所有契約?派對是什么?他們希望納入貸款,他們在消費者的保護范圍內有一個地方。它還影響了抵押貸款業(yè)務正規(guī)化的過程,因為在簽訂抵押貸款契約之前建立了公證書。
在獲得批準之后,除了解釋我今天簽署的抵押貸款契約的內容之外,我還對尚未生效的新法律作出一些反思和評論。現在借款人很容易在星期六晚上與他們的朋友評論作為他們的抵押貸款,并且不理解新監(jiān)管產生影響后雇用者告訴他們的差異。我試著閱讀和解釋我的作品是一個愉快,愉快和放松的時間,我認為這就是我如何更好地理解我所解釋的內容,而不會減損寫作過程。我認為,我與訪問我的人進行了充分的互動,因為對于大多數人來說,獲得住房是一種獨特的,原則上幾乎是終生的生命。
本周,在解釋上一份報告的同時,銀行代表提出了以下情況:
有時我已經簽署了按揭貸款,并進行公證的辦公室,客戶 - 通常一個具有專業(yè)告訴我,他要一直告銀行......而我,我在想:那么,什么跡象貸款?如果他不同意這就像沒有簽名一樣簡單,因為他知道他簽了什么,一切都被正確解釋了。“
今天我們談論透明度,濫用和信息,它們是必須在任何情況下都必須遵守的原則和價值觀,但必須給予公平的平衡。實際上,實體的某些方式和方法會離開客戶端,而不是客戶端,而是公證人。直到最近,客戶,人們都信任他們被告知和解釋的內容。然而,現實情況是,在呈現抵押貸款契約中傾銷的抵押貸款法案時,越來越多地以指數方式,某些實體,某些實體,某些實體,而不是其他實體,是不靈活的關于您想要由公證人介紹的任何建議或警告。在某些情況下這些警告來拯救公證的責任,因為你不能總是拒絕授權的腳本,不過,在我看來,事情S,如果有必要 ,以記錄,在這些灰色地帶,各方知道他們簽署了什么,并可以選擇放棄簽約河 在其他情況下,這些是客戶必須考慮的警告,因為他必須了解其義務的范圍。不乏人在其所提醒銀行,因為有時候,奇怪的,因為它看起來,銀行都是自己分鐘,這有時會顯得成分的真實翻版不是maridan的受害者。
對于上述所有情況,它引起了人們的注意,如何將棍子重復地放在輪子上,并試圖破壞試圖履行其義務的公證人的工作。
這些天,在正常的融資運作中,我警告借款人,協議費用的分配與最高法院的最后一句不一致,并在此事上重新審理。然而,這是一個合法的分配,有信息,透明度,甚至談判沒有超越行為的文本。當我說我會發(fā)出警告時或者,很快,進入簽名過程的經理打過電話并收到指示,如果發(fā)出警告,則不會簽署書面。我在這類案件中提出的問題是:
我認為抵押合同過程的不同部分必須是自我負責的??偸菍⒇熑无D移到相反的位置是非常方便的,但是,之前,現行立法賦予該過程的每一方的權利應當已經行使。急于獲得資金刺激消費者的不作為是負面的,因為銀行在沒有實際問題出現時具有文件靈活性的情況下工作量大。
對我來說,這些情況對我來說似乎令人驚訝,在報告的具體案例中,它使我們所有人都受益。這些契約的簽署是為了避免訴訟,而不是播下未來訴訟的種子。否則,公證功能失去意義,或許,有必要考慮改變系統(tǒng)。
這一切與新法的前一步行為有什么關系?新規(guī)使得它出現的借款人在前次10天您的按揭貸款契約簽訂后,公證員,必然,收到的貸款充足和解釋性信息將簽署并上進行記錄中,事實上,它與正式知情同意簽訂了合同。我想是的但是,該行為將避免訴訟,但是,對于銀行來說,再一次保護訴訟,它是為了保護其對未來索賠的立場。顯然,這是必要的,房地產信貸不能建立在不安全的法律框架基礎之上,而且一切都是值得懷疑的。我們的合法來源系統(tǒng)并未賦予法理學目前所承擔的角色(1)。至少這是我理解它的方式。
然而,作為一個公證,盡管戰(zhàn)績,我希望立法機關已經真正面對誰發(fā)揮的合同限制并不總是清晰和機構的實力是毋庸置疑的,因為人們,在年底,他們想要的是獲得融資來執(zhí)行他們的項目,然后上帝,目的地或去了解將提供什么...
新法案是免費的,公證人以零成本授權,將銀行的責任轉移給公證人,因為它將被用作證明已經以知情方式提供同意的手段。您必須在所提供的資料和文件的測試,也必須報告,對貸款發(fā)展的信息化進程,公證,并參照了什么要求和懷疑未來借款人他對他的項目之間融資。
很明顯,甚至是荒謬的,對我來說,作為一個公證不會支付我的書面報告給客戶,以專業(yè),明確表示,他毫不懷疑,因為雖然有可能是誰做功課的借款人,配備對公證人說清楚的事情已被告知,如果這是真的,將永遠不會質疑。
關稅問題也不了解。在實踐中,它涉及降低關稅,因為必須授權兩份文件,其中包括僅在簽署單一契約之前的公司和生產成本。盡管如此,設計明顯改善,考慮到銀行和客戶被貸款一半的費用,它可能已經移動了在行為授權時滿足客戶的部分,免除了他的貸款。否則...... 如果契約沒有簽署會怎樣?如果是在另一位公證人簽名?...
我認為,對于新系統(tǒng),授權的會議記錄,過程的第二部分,即抵押貸款契約的簽署,應該是一個例行程序。在前一個行為中解釋了所有內容,客戶有簽署和完成的愿望,因此,除非出現新的疑慮,否則它將嘗試收集同意,在這種情況下,先前已通知。
該法案第15條規(guī)定了該法案,法院公報中公布的案文如下:
第15條。核實是否遵守材料透明度原則。
1.在不損害貸款人,信貸中介人或其代表(視情況而定)必須向借款人提供適當解釋的情況下,借款人必須在公證人面前出席由他當選的公證人。親自獲得以下各節(jié)所述建議的效果。
2.公證人將核實證明符合第14.1條規(guī)定要求的文件。如果證明其合規(guī)性,則在抵押貸款正式化之前將其記錄在公證書中:
a)遵守法律規(guī)定的條款,向借款人提供第14.1條所述的文件。
b)借款人提出的問題和公證人提供的建議。
三)在任何情況下,公證員必須通知individualizadamente被刪除從記錄,這提供了包含在歐洲標準化信息表(ESIS)和圖紙標準化警告(FIAE具體條款的建議),因此個性化并明確提及每一個,沒有通用陳述就足夠了。
同樣地,在公證人在場的情況下,借款人將對測試做出回應,該測試旨在指定所提供的文件和所提供的信息。
3.借款人或為此目的代表他的人必須出現在公證人面前,以便他可以延長會議記錄,直至貸款合同公共契約授權的前一天。
4.本法規(guī)定的出借義務和對借款人的保護規(guī)則應擴展至任何作為貸款擔保人或擔保人的個人。
5.如果沒有及時記錄對第14.1條規(guī)定的義務的遵守情況。或者如果他在第3節(jié)所述的期限內似乎沒有收到建議,公證人將在會議記錄中表達這種情況。在這種情況下,公共貸款契約可能不被授權。
公證法6.第17A 2.B)和1月7日,民事訴訟,1/2000法第319條記錄的內容被認為是準確和完整,將考驗公證人給出的建議以及借款人理解和接受所述文件內容的表現形式,以符合其重要方面的透明原則。
7.在貸款的公共契約中,授權公證人將插入前幾節(jié)所述行為的身份證明報告。在這次審查的協議號,公證證明和授權的日期,以及根據其責任公證的肯定,根據分鐘,借款人的資料和意見,將表達這個規(guī)定之內收到文章。
8.向借款人記錄交付和公正建議的分鐘不會產生任何關稅成本。9.這篇文章在任何情況下在規(guī)定的公證免除貸款給借款人有關影響,以及貸款產生的費用適當的解釋和澄清,如第14.2條規(guī)定。
新的條例,不幸的是,留下了許多問號和黑斑被添加到上面提到的那些,但不限于,我能想到的幾個:一個記錄中的外觀所有借款人的單一行為是必要的或“弱勢”部分操作(借款人,擔保人,非債務人)?如果他們不想或可以同時出現,是否有可能在公證人身上加入多方當事人?
當其中一個弱勢政黨通過代理簽署時會發(fā)生什么?收到該行為信息的同一人是否應該簽署權力?第三方代表和債務人可以借用一個人嗎?是否值得作為記錄的一般授權書,還是應該是總理事會要求的抵押手稿的特殊權力?如果借款人是律師,會發(fā)生什么?公證人是否應該質疑他是否真的知道他的標志是什么?在司法案件中是否有必要采用其他證據方式并且記錄減弱?(在這些情況下產生的情況通常很煩人)。
如果在貸款時,在反思之后出現新的疑慮怎么辦?是否應該勤勉地擴大記錄?是否應在貸款契約中進行核實,以便記錄公證建議(按會議記錄要求)?您是否可以將公證人提供的信息視為現在為編制抵押貸款而采取的行為內容?這個問題我無法抗拒地給出我的意見: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強加行為的內容。
誰是該法案的申請人?只有弱小的部分?銀行可以出現嗎?似乎信息只應由弱黨接收。如果隨后在會議記錄正式確定的會議記錄中檢測到任何錯誤,會發(fā)生什么?這些條款是暫停的嗎?在處理數學條件時是否可以糾正,例如,雖然它確實影響了義務的經濟范圍,但不影響解釋?銀行是否可以要求在會議記錄中報告某一特定事項,即使是以與公證人不同的方式報告,哪一方最終會做出回應?如你所見,問題很多,這才剛剛開始。立法者的良好愿望應伴隨著更嚴謹的工作。
在任何情況下,不時宣布新的行??尸走私抵押季節(ji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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